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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資源局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高土讓告字(2020)9號
經(jīng)高平市人民政府批準,高平市自然資源局決定公開出讓兩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委托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組織實施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出讓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競買人資格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未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取消報名資格。
GR(2020)-65、66號兩宗地競買申請人需具備房地產(chǎn)開發(fā)資質(zhì),高平市外企業(yè)在我市進行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的,需在提交競買申請時承諾競得土地后在我市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
三、出讓條件
1、GR(2020)-65、66號兩宗地為凈地出讓,并附帶概念設計方案,同時受讓人應按照不低于規(guī)劃住宅建筑面積的5%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60㎡以內(nèi);項目建成后,市政府將無償收回。
2、項目需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至少采用不少于2種水平構(gòu)件,具體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號”文件執(zhí)行。
3、項目應達到綠色建筑基本級標準,節(jié)能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要求,地下配建人防工程應符合相關人防工程建設標準和要求。
4、所有出讓宗地范圍內(nèi)的采空區(qū)或地質(zhì)災害隱患由受讓人負責勘探治理并承擔所需費用。
四、競價原則: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報名與審核: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公開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4日登錄高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wǎng)站(http://jy.sxgp.gov.cn/)出讓公告欄目下載。
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4日到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四樓)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24日17時。
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由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確認其競買資格,資格確認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24日17時。
六、出讓方式的確定:本次宗地的出讓方式根據(jù)申請截止時的申請情況而定,在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通過資格審查不少于3個競買申請人的,采取拍賣方式出讓。通過資格審查少于3個競買申請人的,采取掛牌方式出讓。
七、公開出讓時間、地點: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地點為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四樓),出讓時間另行通知。
八、土地出讓金的繳納:土地公開出讓成交后,需在10個工作日內(nèi)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受讓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取消競得人資格,并按成交價的20%扣除履約保證金。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申請人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zhuǎn)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
2、申請人應提供商業(yè)金融機構(gòu)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資信證明。
3、本次出讓宗地征收前為耕地的,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需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耕地開墾費。
十、公告媒體:本次公開出讓公告可在中國土地市場網(wǎng)、高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wǎng)站、高平新聞等相關媒體查看。
十一、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 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四樓)。
聯(lián)系人:劉麗、霍鶴
聯(lián)系電話:0356-5284431、15835696850、13015358960
GR(2020)-65號宗地位置及效果圖
GR(2020)-66號宗地位置及效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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